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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丰县卫生局主要职责
(一)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、政策,研究拟订地方卫生事业发展的战备目标、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地合理配置卫生资源。
(三)负责农村卫生、社区卫生、妇幼卫生工作规划、标准、规范和政策的实施,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。
(四)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。
(五)贯彻医务人员执业标准、医疗质量标准,规范服务行为。
(六)负责全县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,组织重大医学卫生科研攻关,组织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。
(七)依法监督管理血站;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,协调组织全县无偿献血。
(八)负责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的制定,组织、指导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,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。
(九)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防治和食品、职业、环境、放射、学校卫生,组织实施食品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。
(十)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,推进中西医的继承与创新,推动中西医现代化。
(十一)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,对重大突发疫情、病情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,防止和控制疫情、疾病的发生蔓延。
(十二)承担县爱国卫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(十三)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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